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期限 :
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《登记表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。
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、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。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、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。 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,造成职工生育贴、护理假津贴降低的,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。

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《登记表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。
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、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。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、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。 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,造成职工生育贴、护理假津贴降低的,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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